• 工作职责

市委统战部工作职责

佛山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以下简称统战部),为佛山市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工作部门,是市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助手。统战部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方针、政策;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向市委反映统一战线情况,提出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通报情况,反映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落实与完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为市委与市各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络工作;受市委委托,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市委精神;支持、帮助市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帮助市各民主党派改善工作条件。

3.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协同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同做好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代表人士、党外干部的培训工作;协助各民主党派市委会、市工商联管理干部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区级党委统战部长。

4.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协调港澳统战工作;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5.调查研究并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6.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7.协助有关部门联系海内外宗教团体及其代表人物,联系少数民族代表人物,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

8.指导各区党委统战工作和高校及有关单位统战部门负责人的培训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受市委委托,领导市工商联党组,指导市工商联工作;联系市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工作。

9.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10.承办市委和上级统战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